四川省2013年成人高考考试规则发布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和经所在单位签章确认的复印件,专升本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还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考试规则,考生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在每科考前3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到达规定的考场,在考场门前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全检查,切忌拥挤、推搡。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禁带物品须存放在小件物品置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安检合格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和教育部规定的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数学科考试时可带无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需再次进行安检。(记者 郑莹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