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制定方案 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
方案提出,我省将全面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制度,在编制年度目标绩效管理方案时,将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作为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政令畅通”具体内容,纳入部门绩效管理有关指标,并实行日常监管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全程跟踪问效的动态监管,把定性与定量、内部与外部、过程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考评方式。
为坚决查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将强化项目决策、审批和实施管理,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政府公共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其中项目审批从严执行选址、用地、节能、环保等前置程序,并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同时,把“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纳入“96960”投诉举报范围,投诉举报和查办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部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结合起来。(安微 记者 周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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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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