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旅游法》 加快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为贯彻落实《旅游法》及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精神,加快推动旅游经济强省建设,8月30日,黄彦蓉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贯彻落实《旅游法》暨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宣读了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关于我省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把我省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发挥旅游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推进全省“两个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这次会议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高度重视,杜一力副局长亲临会议并讲话,就我省如何“借东风,促发展”,以全面落实《旅游法》为契机,做大旅游业基础,提升四川旅游整体形象,推动四川建成旅游经济强省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省权出席会议并就我省宣传贯彻《旅游法》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在讲话中指出,必须要在准确把握《旅游法》科学内涵的基础上,明确任务,全力推进《旅游法》深入贯彻实施。
黄彦蓉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在国家颁布《旅游法》和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以及我省遭受了“4•20”芦山强烈地震、“7•9”特大泥石流等特殊背景和情况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必须着眼中心和大局,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两个跨越”中的重要作用;要抓住《旅游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开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新局面。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已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工作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强化组织保障,贯彻落实好《旅游法》,加快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省旅游局局长郝康理通报了我省上半年旅游经济形势,成都市、广安市、眉山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作了大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