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刚性措施治煤矿安全生产顽疾
今年上半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监局会同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综合制定了八条刚性措施,出重拳治顽疾,严执法重实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除实行隐患排查整治跟踪监管外,八条刚性措施还包括:实行暗访倒查监管、奖励举报监管、外聘专家检查、整顿关闭倒逼监管、约谈及通报监管、事故警示监管、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证否决”。
八条刚性措施实施后,我省煤矿安全督查重点采取暗访暗查(尤其是夜查),一律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追根溯源倒查倒逼,一律依法顶格处罚。由外省煤矿专家组成的隐患检查组还定期深入县(市、区)暗访,若发现有煤矿没有严格执行复产验收程序的,除依法重处、严格追责外,一律重新按照标准组织复产验收。
八条刚性措施还对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提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或者是安全大检查工作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的,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或被通报的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纳入干部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按有关规定逗硬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我省还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的事故警示监管,出台事故矿井停产整顿期限规定,对发生事故的,一律严罚重处。同时,对于目前具有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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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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