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如何确保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见到实效?完善机制、分类试点、创新方法是关键。
完善机制、量化指标。我省在全国率先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工作纳入省“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规划,把“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率达到80%”列为主要目标。明确规定在全省21个市(州)的示范性社区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工作志愿服务站、四川留守学生之家等;
200万以上人口的市(州)建立工读学校;新建1个省级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中心,各市(州)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并将相关工作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考核。团省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8个部门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并制发《关于加强闲散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为该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法规支持。
推进试点、分类分层。2010年11月,遂宁市被确定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全国试点城市,与此同时,我省确定成都、南充、宜宾、广安、资阳、凉山等6个市(州)分别作为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青少年等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省级试点城市,进行分类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工作的推进,我省创新提炼出摸情况、建台账、结对子、勤帮扶、常回访的“五步”工作法,并以社区为重点,探索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库”、“社区青少年工作队伍信息库”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平台”三个台账,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系统管理。
我省还将积极建设覆盖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综合信息平台,通过深化12355青少年服务台机制建设,构建枢纽型开放式平台,并继续加强基层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记者 杜蕾 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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