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进入倒计时 四川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4月下旬以来,按照省政府“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安排,我省国税部门积极与财政、地税、发改委、交通、文化、商务和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倒排工期,通过“百日攻关”,完成了推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完成税源移交认定。5月10日起,全省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了对试点纳税人的征管基础信息移交接收、调查确认及信息录入工作。截至7月18日,已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6,405户(其中企业44,699户,个体11,706户)。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750户。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免费编发“营改增”试点工作培训教材和纳税指南共计20.4万册,举办177期纳税人培训班,共计培训试点纳税人70,719人(次);举办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内部培训班186期,共计培训税务人员16,634人(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营改增”政策信息等200余条,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国税门户网站受理并解答纳税人咨询3000多次,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营改增”资讯。
三是印制配发发票。各地国税部门为“营改增”开辟了专门的办税窗口和安排专门导税人员,方便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领用发票等涉税业务。7月11日上午,随着资阳市雁门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把33份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到四川吉星物流有限公司购票人员的手中,标志着“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川内成功配发。截至7月24日,全省国税系统已成功配发“营改增”发票266,156份。
四是成功模拟运行。在完成软硬件升级调试的基础上,7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并成功实现“营改增”纳税人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和货运系统器具发行、发票发售、开具、认证和抄报、发票代开、定额管理、申报征收、税款入库等业务全流程模拟操作,为“营改增”正式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是做好应急准备。制定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认证、纳税申报、委托代征等“营改增”重点事项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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