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刷新自然灾害查灾核灾工作规程 救灾物资调配有序充足
争分夺秒,不仅体现在运输环节,也体现在灾情汇报上。7月16日,省民政厅出台《四川省自然灾害查灾核灾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县(市、区)民政局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向市(州)民政局报告(含分乡镇数据)。市(州)民政局在接到县级报表后2小时内统计、汇总灾情数据,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省民政厅报告。”
灾情初报只是开始。数据是否精确,直接决定着能否确定拨付救灾物资规模。此前,省减灾委办公室通过分析往年灾情,建立数据模型,通过数据模型进行数据验证。不过,由于这只是经验数据,还需现场核灾。7月17日下午,省减灾中心主任林舸接到命令,对本轮洪涝灾情进行核查。据悉,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已分别于7月1日、5日、9日和10日四次启动省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灾核灾,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四川省自然灾害查灾核灾工作规程》出台后,对于如何核灾,林舸心里更有数了:“核查受灾市(州)县(市、区)总数的20%-30%,受灾县(市、区)乡镇总数的10%-30%,受灾乡(镇)行政村总数的10%-30%,受灾行政村倒损房总数的30%以上。”
为保障受灾群众安置期间基本生活,省政府已紧急下拨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救灾资金1.99亿元。灾区市县财政紧急安排救灾资金3000余万元,灾区民政部门向灾区紧急调运帐篷4000余顶,棉被3万余床以及大量的衣服、食品和饮用水等生活物资,受灾群众衣、食、住、医均得到基本保障。(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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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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