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保障重要设施安全度汛
根据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国务院办公厅7月1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视雨情、汛情、风情及其发展变化, 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二是细化完善相关预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等储备,落实好各类抢险队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三是突出抓好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做好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危险校舍、简易工棚等安全排查,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和险情,学校要停课、厂矿要停工、大型集会活动要取消,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地区人员。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巡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和水库安全度汛。四是全力做好灾害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协调专业队伍,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积极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电力供应。五是严格落实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指导解决抗灾救灾中的突出问题。做到任务逐级分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据民政部统计,7月7日以来降雨过程已造成四川、山西、云南、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湖北、河南等17个省份272个县(区、市、旗)373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1.2万人,30人死亡,67人失踪;倒塌房屋8400余间,损坏房屋11.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5.6亿元。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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