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为全面启动恢复重建创造条件
6月2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主任王东明,在成都主持召开重建委第二次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重建委副主任魏宏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重建委规划实施组、城乡规划重建组、产业重建组、监督检查组情况汇报,研究产业园区建设等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重大问题,部署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加强重建监督检查、做好全面启动恢复重建准备等工作,对继续做好群众过渡安置和“三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在国家芦山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的有力指导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前一阶段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有关工作组和省级有关部门要继续做深、做细、做实纳入总体规划的各类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就恢复重建有关重大问题进一步向国家指导协调小组及相关部委主动汇报衔接,争取相关意见建议在国家总体规划编制中得到充分吸收和采纳。同时,要按照恢复重建规划工作进度要求,尽快完成由我省负责的11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抗震救灾伊始,省委、省政府就强调要坚持“阳光救灾、廉洁重建”,纪检监察部门注重建章立制,坚持从制度上、源头上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卓有成效,为抗震救灾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继续保持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和省里有关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救灾款物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廉洁重建,确保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会议强调,要将安民贯穿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继续做好群众过渡安置工作,按时完成过渡安置任务。要落实好针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殊政策。要加强过渡安置房和维修加固住房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过渡房满足“安全、防暑、过冬”要求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要继续加大卫生防疫、消防隐患排查、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把汛期防治次生地质灾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避免因次生地质灾害造成新的人员伤亡。
重建委委员李登菊、王怀臣、钟勉、李昌平、黄彦蓉、王宁、刘捷、曲木史哈,重建委办公室及7个工作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