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首次启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

  • 2013年06月1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 播报
  • 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厅 省纠风办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测评对象包括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等48个政府部门和电力、邮政、铁路等18个公共服务行业

      ●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后的部门或行业,其省级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6月起,我省将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为期9个月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被测评部门省级主管单位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重要指标和条件,严格考核奖惩。记者6月8日从省监察厅和省纠风办获悉,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从今年起,旨在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每年开展1次,一年为一个测评周期。2013年度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象包括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等48个政府部门和电力、邮政、铁路等18个公共服务行业。被选定的对象都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

      测评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调查、在服务窗口和有关场所随机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及发放问卷信函等方式进行,平均每个被测评部门(行业)完成300个有效样本。测评调查对象包括管理服务对象、被测评部门(行业)职工、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管理服务对象对部门(行业)的评分,占总分值70%的权重。

      政府部门类排名后3位、公共服务行业类排名后2位的,作为次年民主评议的重点对象;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后的,责成省级主管单位向省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取消省级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资格;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的问题,将督促被测评部门(行业)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李维苇 记者 陈松)

    责任编辑: 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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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首次启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

  • 2013年06月1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厅 省纠风办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测评对象包括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等48个政府部门和电力、邮政、铁路等18个公共服务行业

      ●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后的部门或行业,其省级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6月起,我省将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为期9个月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被测评部门省级主管单位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重要指标和条件,严格考核奖惩。记者6月8日从省监察厅和省纠风办获悉,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从今年起,旨在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每年开展1次,一年为一个测评周期。2013年度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象包括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等48个政府部门和电力、邮政、铁路等18个公共服务行业。被选定的对象都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

      测评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调查、在服务窗口和有关场所随机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及发放问卷信函等方式进行,平均每个被测评部门(行业)完成300个有效样本。测评调查对象包括管理服务对象、被测评部门(行业)职工、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管理服务对象对部门(行业)的评分,占总分值70%的权重。

      政府部门类排名后3位、公共服务行业类排名后2位的,作为次年民主评议的重点对象;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后的,责成省级主管单位向省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取消省级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资格;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的问题,将督促被测评部门(行业)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李维苇 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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