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联合督察等制度 违纪违法数量创新低
2012年,我省检察机关建立联合督察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检务监督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一同对办案规定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展开督察,有效确保了违纪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广元、资阳市等地检察机关还在重点执法办案部门设廉政监督员,让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有了专业的责任人。
此外,为避免检务督察受到人为因素干扰,我省检察机关还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推行循环交叉督察制度。循环交叉督察是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由各市级检察院对异地检察机关的作风纪律、执法办案情况、领导干部落实任期内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督察,在督察活动全面启动前,各市级检察院均不知晓自己的“上家”和“下家”,以确保检务督察的客观、真实。
据了解,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还将开展3次以上的联合督察和循环交叉督察工作。(记者 任鸿 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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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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