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近九成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职工平均工资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全省GDP增幅
●在6个城市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试点,18个城市继续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2月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去年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25%以上,比上年末提高1.65个百分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5%以上,比上年末提高5.5个百分点。全年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完成了各项劳动关系目标任务,保持了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我省在深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同时,持续开展了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双流、新津两县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县。
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去年我省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在6个城市组织开展了企业薪酬调查试点,18个城市继续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不断扩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职工平均工资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全省GDP增幅。
据统计,全省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8.4万余份,覆盖企业22.4万家,覆盖职工达到949.6万人,对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6元-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12元。
此外,加强对特殊工时制度的规范管理,全省共审批符合条件的企业1556户,涉及职工72.5万人。积极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全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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