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冬春救助时间提前 三大措施为困难群众“保暖”

  • 2013年11月0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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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11月7日,立冬,随着气温降低,为了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我省将今年的冬春救助时间提前、力度加大,通过资金、物资和监督三大措施为困难群众“保暖”。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已采购价值2000万元的救助物资,11月8日将发往全省各地,陆续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地震、暴雨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损失,也给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的生活造成困难,冬春生活救助形势严峻,全省需口粮、衣被等救助的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早在国庆节前,我省民政部门就召开视频会议,重点部署今年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摸底和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等工作。为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冬春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省民政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向民政部、财政部进行专题汇报,同时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往年的时间表,冬春救助资金一般在1月下拨,而今年我省提前在11月就向受灾最重的县(市、区)下拨省级冬春救助资金6400万元。

      省民政厅积极筹措冬春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资,在前期采购1000万元救灾物资的基础上,近日又追加采购价值1000万元的救灾棉被、棉衣裤和防潮垫等物资。这些物资将于11月8日发往我省各地,并按要求在11月底前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如何保障资金、物资真正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省民政厅将组织工作组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冬春救助分类别、保重点、不遗漏。从下周起,省民政厅将派出5个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每个县将抽取20户群众入户调查,全程调查300户左右困难群众。(记者 刘星)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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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冬春救助时间提前 三大措施为困难群众“保暖”

  • 2013年11月0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11月7日,立冬,随着气温降低,为了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我省将今年的冬春救助时间提前、力度加大,通过资金、物资和监督三大措施为困难群众“保暖”。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已采购价值2000万元的救助物资,11月8日将发往全省各地,陆续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地震、暴雨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损失,也给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的生活造成困难,冬春生活救助形势严峻,全省需口粮、衣被等救助的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早在国庆节前,我省民政部门就召开视频会议,重点部署今年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摸底和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等工作。为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冬春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省民政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向民政部、财政部进行专题汇报,同时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往年的时间表,冬春救助资金一般在1月下拨,而今年我省提前在11月就向受灾最重的县(市、区)下拨省级冬春救助资金6400万元。

      省民政厅积极筹措冬春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资,在前期采购1000万元救灾物资的基础上,近日又追加采购价值1000万元的救灾棉被、棉衣裤和防潮垫等物资。这些物资将于11月8日发往我省各地,并按要求在11月底前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如何保障资金、物资真正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省民政厅将组织工作组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冬春救助分类别、保重点、不遗漏。从下周起,省民政厅将派出5个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每个县将抽取20户群众入户调查,全程调查300户左右困难群众。(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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