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 2013年11月0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 播报
  •   11月5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电视电话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和省委常委会精神,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枫桥经验”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政法综治工作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的典范,是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既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扬好。

      会议要求,要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重点,强化矛盾源头治理;以深化“大调解”体系为重点,及时化解矛盾;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就地化解矛盾;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筑牢防范矛盾纠纷的根基;以推进法治四川建设为重点,把预防化解矛盾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五策并举”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出席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侍俊主持会议。

      会议还对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做好近期维稳工作进行部署。(记者 刘春华 王玉姗)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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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 2013年11月0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11月5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电视电话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和省委常委会精神,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枫桥经验”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政法综治工作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的典范,是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既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扬好。

      会议要求,要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重点,强化矛盾源头治理;以深化“大调解”体系为重点,及时化解矛盾;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就地化解矛盾;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筑牢防范矛盾纠纷的根基;以推进法治四川建设为重点,把预防化解矛盾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五策并举”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出席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侍俊主持会议。

      会议还对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做好近期维稳工作进行部署。(记者 刘春华 王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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