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着重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职能交叉问题

  • 2013年11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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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专家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建言

      11月15日,省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座谈会,邀请省人大、省法制办和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专家,对《食品安全法》修订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探讨。与会者建议,修订后的新法应着重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职能交叉的问题,避免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与会专家表示,目前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包括《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这些法律中有些条款存在不一致。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方案,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之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食品进行监管。“对于进入市场销售环节或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应该适用《食品安全法》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需要进一步明确。”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建议。“泡椒凤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食品,其食品安全标准怎样界定,我们很关心。”省质监局参会人员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卫生行政部门新公布303项国家标准,计划于2015年基本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工作,但速度远远不能适应监管需求。目前,部分食品添加剂缺乏产品标准,部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没有公布检测方法,这些都不能满足现在的监管需求。“《食品安全法》修订中需要明确,针对新食品不断研发推出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且不断完善。”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还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义务不够完善、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不够全面、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够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不够完善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后,省食安办将收集整理各部门意见建议,形成系统的修订意见统一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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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重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职能交叉问题

  • 2013年11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专家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建言

      11月15日,省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座谈会,邀请省人大、省法制办和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专家,对《食品安全法》修订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探讨。与会者建议,修订后的新法应着重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职能交叉的问题,避免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与会专家表示,目前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包括《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这些法律中有些条款存在不一致。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方案,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之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食品进行监管。“对于进入市场销售环节或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应该适用《食品安全法》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需要进一步明确。”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建议。“泡椒凤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食品,其食品安全标准怎样界定,我们很关心。”省质监局参会人员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卫生行政部门新公布303项国家标准,计划于2015年基本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工作,但速度远远不能适应监管需求。目前,部分食品添加剂缺乏产品标准,部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没有公布检测方法,这些都不能满足现在的监管需求。“《食品安全法》修订中需要明确,针对新食品不断研发推出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且不断完善。”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还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义务不够完善、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不够全面、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够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不够完善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后,省食安办将收集整理各部门意见建议,形成系统的修订意见统一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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