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代表议案“三个最”
关注食品安全、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立法,就民办学校教师社保、重大工程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组获悉,在大会提出的议案截止时间内,大会议案组共收到由代表团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31件。
除了继续关注事关四川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外,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议案具有两大鲜明特点,一是更加关注民生,二是注重发挥多种行权方式,显示出我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关注最多的民生话题:食品安全
民生领域中,食品安全是焦点,涉及的相关议案共4件。包括张芳等10名代表、李伊林等13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议案,刘旭晴等16名代表和郝士权等11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尤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薄弱的问题,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相关立法要求,建议从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监督体系,明确监管责任,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方面入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外,翟峰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议案,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胥纯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议案,李亿中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议案,张桂芳等20名代表提出关于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民办学校教师参加事业单位保险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联名人数最多的议案:代表联系群众
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是代表联名人数最多的议案。议案中,代表们提出,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条件。鉴于当前各地人大的代表联络机构地位和力量难以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和保障,建议省上有权机关根据代表法相关规定,在全省各级人大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明确机构名称、机构级别、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职责、经费来源等,并明确规定设立时限。
最可喜的进步:监督意识更加凸显
与往年几乎清一色要求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不同,今年的议案更加注重发挥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决定等职权。
如张平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作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的决定》的议案,余仪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蒋希琳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阳运良等19名代表提出关于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大济青--引青济岷”选择方案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案等。“从以前的单一要求立法或修法,到今年注重发挥多种行权方式,这是民主法治的进步,说明了我们省的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议案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熊润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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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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