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次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171项行政审批将取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应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1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对国务院第六批取消的171项行政审批项目,我省一律对应取消。本次清理完成后,凡省政府公布的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里没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共314项。通知要求,对《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好衔接工作。由国务院直接下放到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本部门对应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并及时制作办事指南;对应增加的审批项目名称,要与2011年我省省级部门保留的478项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衔接。由国务院直接下放到市(州)、县(市、区)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级部门一律不得保留,并及时督促下级部门接收并开展受理、办理工作。
清理工作将于4月30日前完成。 (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