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在全国探路农村环境治理 四川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

  • 2012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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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将投入8亿元,对部分县、湖库和小流域进行综合环境治理

      □示范期:2012年至2014年

      记者5月1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和财政部近日将四川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将投入8亿元对我省部分县、湖库和小流域进行综合环境治理,示范期为2012年至2014年。

      近年来,我省利用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对农村地区的部分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治理。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后,我省将选取示范区域,以县、湖库、小流域为地理连片单元,在150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使示范区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指标全面达到环保标准。

      根据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初步拟定的实施方案,将选取3个县为“整县推进”示范县。示范区域将通过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并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达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示范将强化追踪成效,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状况是否改善、农村环境管理能力是否提升等,作为衡量连片综合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通过3年示范,示范区域将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总体目标是,到2014年底,示范区域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村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或超过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或超过8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或超过70%;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到或超过80%;示范项目所在地全面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农村环境管理保护体制与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在示范区域形成人居环境良好、山清水秀的农村生态环境。(记者 刘宇男)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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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探路农村环境治理 四川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

  • 2012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将投入8亿元,对部分县、湖库和小流域进行综合环境治理

      □示范期:2012年至2014年

      记者5月1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和财政部近日将四川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将投入8亿元对我省部分县、湖库和小流域进行综合环境治理,示范期为2012年至2014年。

      近年来,我省利用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对农村地区的部分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治理。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后,我省将选取示范区域,以县、湖库、小流域为地理连片单元,在150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使示范区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指标全面达到环保标准。

      根据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初步拟定的实施方案,将选取3个县为“整县推进”示范县。示范区域将通过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并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达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示范将强化追踪成效,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状况是否改善、农村环境管理能力是否提升等,作为衡量连片综合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通过3年示范,示范区域将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总体目标是,到2014年底,示范区域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村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或超过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或超过8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或超过70%;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到或超过80%;示范项目所在地全面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农村环境管理保护体制与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在示范区域形成人居环境良好、山清水秀的农村生态环境。(记者 刘宇男)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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