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2年医改目标任务出炉 8类大病保障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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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不低于10万元
□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全省统一调整为5元,其中新农合报销4.5元,个人负担0.5元
□到今年底,除民族地区外,基本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年内,我省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不低于10万元,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5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要求各地继续推进医改,惠及于民。
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今年我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稳定在95%以上。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290元以上。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1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70%以上和75%左右。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5%。
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村卫生室一般诊疗收费5元,个人负担5角
提高村医补助,将40%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下沉到村卫生室。
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全省统一调整为5元,其中新农合将4.5元纳入报销范围,个人负担0.5元。
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到今年底,除民族地区外,基本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
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2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
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
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试点县(市、区)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省调增量、市调结构”的原则,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
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等举办医疗机构。
启动实施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安排49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
力争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设置在阿坝、甘孜、凉山达75%以上,其余地区达97%。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记者 石小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