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夯实维稳基础
会议要求,要更加重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作用,着力从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面推进“大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要充分运用“大调解”网络体系,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夯实维稳基础,着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突破;要推动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向村民小组(居委会),向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延伸,推进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和类型化调解工作,着力在健全组织网络体系上取得新突破;要完善分类化解办法,完善多部门联动协调化解机制,完善三大调解联动协调规范办法,着力在完善衔接联动机制上取得新突破;要规范调解组织管理,推进“大调解”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调解队伍建设,着力在推动“大调解”管理精细化上取得新突破;要认真实施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提升依法调解能力,强化法制宣传,着力在强化“大调解”工作法治保障上取得新突破。
刘玉顺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大调解”工作作为认真履行维稳第一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大调解”基础设施;强化督促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工作监督考评机制,把深化“大调解”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抓综治、维稳工作的政绩考评,完善“大调解”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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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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