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5%—10% 鼓励群众选择中医药治疗
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
《实施意见》要求,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在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5%—10%,鼓励更多的群众选择中医药进行治疗。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所有县市区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加强县级中医院基本条件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到2015年70%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每个县级中医院特色专科不少于4个。
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1名能中会西的医生
《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积极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和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使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人次,建立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基地每年对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覆盖面达90%以上。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学历教育,使通过学历教育达到中医药大专或中专学历的基层中医药人员到2015年达到2万人以上。
县中医院门诊中药处方量不低于60%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县级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比例不低于60%,门诊中药处方量点总外方量比例不低于60%。每个县中医院要有2—4个重点中医专科。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有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所有县(市、区)建有1个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二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记者 石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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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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