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省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2011年全省就业促进工作实现5大新发展,有力帮助和促进了城乡劳动者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就业,持续保持全省就业局势整体稳定。
新增就业数量增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6.1万人,比上年度增加9.3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为动态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2011年我省在全省范围推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我省城镇劳动者、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常住人员都纳入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范围,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县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免费发放。
重点区域就业充分。2011年9月底前,51个地震重灾县(市、区)就已经全部实现“户户有就业”,提前3个月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目标任务。去年我省把灾区群众就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在地震重灾区开展为期一年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因灾、因征地失地无业家庭成员为重点,逐户造册登记,建立帮扶台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措施,切实动态消除本地区的零就业家庭。
创业带动就业明显。截至2011年11月底,全省新增小额担保贷款20.9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创历史新高。我省不断完善小额贷款工作对账机制、通报机制等,进一步充实担保基金,落实奖补机制,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创业培训、创业咨询、项目开发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努力帮助劳动者解决创业启动资金缺乏难题。
困难人员帮扶有力。失业人员再就业29.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5.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6.2%;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做到了“出现一户、消除一户”。
公共就业服务到位。全省先后举办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地震重灾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累计收集96.7万个就业岗位,为103.1万名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60.6万名劳动者实现就业。(记者 王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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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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