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现状 查找差距 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
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是省委、省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重要阶段性目标。各市(州)立足当前,围绕尽快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眼长远,提档升级,普遍提出了容貌秩序、环境卫生、风貌塑造、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切合实际的阶段性具体目标和符合远期发展的奋斗目标。成都提出在两年内实现城乡环境总体质量“全国前列、西部第一、全省第一”的总体目标。广安提出到2012年9月,各薄弱环节风貌整治面要达到100%。内江提出到2012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各市(州)确定了容貌秩序、环境卫生、风貌塑造、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居民素质提升等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保障治理范围和内容全覆盖。南充计划在2012年完成所有城市、县城、城镇的风貌塑造。眉山、攀枝花等市在全市城镇全面推行楼(栋)长管理制度、城管进小区联系活动和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留盲点死角。
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各市(州)以两年为工作期限,采取分步实施办法,科学有序地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绵阳市将工作推进分解为“查漏补缺、分步实施、重点推进、全面提升”四个阶段,确定了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检验标准。资阳提出紧密结合天府新区建设,扎实推动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工作。
为确保两年内实现目标,各市(州)普遍加强组织、人员、技术、经费保障等。自贡等市根据城乡发展速度增加相应数量的管理、技术队伍。广元市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以事论官、选贤任能”的干部考核管理。成都、德阳等市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和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确保逐年递增,将依法征收的城市维护费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