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公布
在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部分省属高校被发现存在收费及管理违规、奖学金或助学金政策执行不到位、预算管理与执行不规范以及挪用教学等资金修建新校区、教职工住房和伪造印章、使用白条收取学费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目前,有关高校大部分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其中,对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及“搭车”收费的1150.94万元和多收取的教材款2309.21万元,审计责令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上缴财政或财政专户,已执行2593.03万元。未执行的867.12万元,一部分将继续清退,一部分经批准分3年用于贫困学生学费补助、特困生学费减免等支出。一些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已移送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未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的问题,3个市县对城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户开展了全面调查,尚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将在2011年新建的廉租住房中安排;廉租住房建设进度较慢的8个市县也正在积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施工。
在保障房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针对保障资金不到位问题,有关地方通过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补提、从预留的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以及借贷、转贷等方式,已将资金补足;对未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及租金收入“收支两条线”等规定的问题,8个市县已采取账务调整、限期收回、强化专户管理制度执行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此外,审计中发现向10971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城市低保金的20个县,已由当地政府责成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进行全面清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已全部按程序取消保障资格。房地产企业未及时征收的3.53亿元税费也已入库2.73亿元。(记者 熊润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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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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