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意见防止腐败发生
《意见》提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深入排查在先,找准弄清廉政风险。要围绕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等“核心权力”,对每个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排查梳理。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查准找全本单位内部权力运行风险和处室、岗位风险,并根据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防控管理。
二是强调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形成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链条”。重点抓好民主决策、岗位职责、程序控制、干部管理、职务消费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并建立健全确保制度有效执行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三是整体推进风险防控。在抓紧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同步跟进教育、培训、督查、评估、考核、整改等各项配套辅助措施,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意见》要求,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创新,高度重视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防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中。
省纪委相关人士介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可持续管理的过程。目前,全国在如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还处于探索之中。(记者 陈松)
责任编辑:
成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