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到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90余亿元
绝大部分已拨入项目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
省审计厅7月22日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到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90.22亿元,绝大部分已拨入项目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全省对3472个项目、604.53亿元投资进行了跟踪审计,对2179个项目、561.56亿元投资进行了审计调查。
自去年11月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截至2009年10月底的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建设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控制资金流向,较好地坚持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审计也发现一些有待加强和改进的问题。审计机关已提出审计建议1810条,被采纳并整改1535条,促进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规章215项,其余正在落实中。(记者 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