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0号)要求,我省推荐的8个节能先进集体、6名节能先进个人已经“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会议初审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节能先进集体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四川省统计局能源环境处
四川省节能监察中心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自贡市发展改革委
内江市发展改革委
华蓥市发展改革局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节能先进个人
张 巍 四川省泸州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
何正志 四川省宜宾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
张 强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 治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主任科员
钟成林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原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张 勇 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公示时间为9月4日至9月10日,公示期间如干部群众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实名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邮编:610021
联系电话:028-8670562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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