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拟将180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川医保中心办〔2022〕6号)、《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办法》(川医保中心办〔2022〕7号)等相关规定,现拟将180家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其中医疗机构6家,零售药店174家),并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28-86523372
特此公告。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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