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认定一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行业标准,我厅通过自愿申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省旅资办初审、省旅资委审议等程序,并报请厅务会议审议通过,拟认定泸州酒城文化旅游休闲街区、绵阳市三台县潼川古城南外街旅游休闲街区、阿坝州汶川县西羌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凉山州西昌市唐园旅游休闲街区等4家旅游休闲街区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提出意见(电子邮箱66487389@qq.com,电话028-86702853)。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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