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8号)精神,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现对四川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8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的方式,以真实姓名向财政厅人事教育处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028-87346327(兼传真)
2020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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