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试验基本要求》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地对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认定,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试验基本要求》讨论稿,在广泛征求有关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修改,制定了《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试验基本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或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用真实姓名,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周会(电话:028-85588103,邮箱:286762779@qq.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路5号)
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