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公室关于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川环办发〔2018〕84号)要求,现将《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6日至12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公室或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
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公室 028-8058915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28-80589169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邮编:610093)
附件: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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