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拟对16家融资担保公司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近期对全省整改类融资担保公司整改验收情况,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拟责令都江堰市金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公司停业整顿,拟吊销四川国安融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名单附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七十六号)《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317号)的相关规定,上述融资担保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要求听证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属地金融局提出书面或口头听证申请。对公司提出听证申请的,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统一组织听证。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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