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资质单位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有关规定,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通过审查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10月22日至10月2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或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028)87036135
地质灾害防治处:(028)87036212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