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关于取消乐山市仙芝竹尖景区4A级旅游景区等级的公示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办发〔2012〕166号)相关规定,经乐山市仙芝竹尖景区和乐山市旅体委申请,经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拟同意取消乐山市仙芝竹尖4A级旅游景区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9年1月18日至1月2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659810065@qq.com)或电话028-86702895反映情况。
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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