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课题研究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课题研究任务的通知》的安排,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课题研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二、项目主要任务
全面了解我省食用农产品市场现状及监管现状,准确分析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课题报告和《四川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三、比选限价及报价方式
比选限价:15万
报价方式:比选
四、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
五、课题项目时间
(一)共150天(日历天,下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课题验收结题评审通过之日截止。其中前期基础调研和资料收集形成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提纲50天(以书面送达时间为准,下同);形成课题初步成果并提交初步评审申请50天;课题深化完善,提交结题评审申请50天。
(二)课题研究工作天数不含评审(评估)天数,我局在签收资料后原则上在7天内召开评审会,评审会结束即标志下一阶段工作开始,从第二天开始计算下一阶段工作时间;书面评审意见原则上在评审会后7天内出具,但中选人不得以此作为延长课题研究时间的藉口。
六、比选申报对象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学会等。课题申报以单位名义进行。提倡和鼓励不同单位人员联合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七、比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
能够为所承担的课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定期对经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课题申请人(负责人)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从事与课题相关工作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能够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拥有组织、领导课题研究的能力;
2.组成不少于3人参加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课题研究过程中拟出国停留2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项目。
3.在研究期内,每位申请人限报一项课题。
八、比选流程
(一)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课题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后寄送我局,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二)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申请表,我局将组织比选,根据比选结果,择优确定中选课题。
(三)确定中选的课题,我局将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合同书,确定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我局将在签订课题合同书后预付40%的课题经费,中期评审后支付30%,课题成果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的课题,将停止拨款并追偿损失。
九、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8日
十、注意事项
(一)超过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后我局不再受理。
(二)中选后毁约不签署合同的我局将在网站公开公告,把项目申报人列入我局课题研究黑名单,今后不得再承揽我局课题研究项目,是省食品专家委员会成员者,解除聘用。
(三)课题过程管理实行课题提纲评估(视课题需要)以及初期评审、结题评审。课题提纲评估实行函评,初期评审、结题评审实行专家会议评估。初期评审或结题评审连续两次评审不合格的,中止合同。
(四)本课题非不可抗的特殊因素,课题任务不得超期完成,即不按合同约定时限按时提供成果,中选人在总时间内可以适当调节每一阶段研究时间;因特殊原因要超期完成课题的,需课题承接单位提前2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经我局评审后决定是否延期,不得先延期后申请。凡是无故延期的,以违约处理,具体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晶
电话:028-86633227 15881048818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玉龙街37号
邮编:610000
电子邮箱:sc_splt@163.com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