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民主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对成都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督办室等108个集体、余彦等108名同志给予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19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的方式,以真实姓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86602418、86602449(兼传真)。
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