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水泥钢铁企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和我省年度节能监察工作总体安排,我委组织有关节能监察机构对全省水泥、钢铁行业企业执行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现将企业相关能耗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需反馈情况,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实名向我委反映。
联系电话:028-86268630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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