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8号)精神,经过民主推荐、层层选拔,并报经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现对我省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共5个)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森林资源管理处
巴中市林业局
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
乐山市沐川县林业局
四川省林业厅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
二、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共5个)
吴生才 四川省林业厅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
吕健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农村林业发展科科员
罗龙海 广安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邓成龙 宜宾市宜宾县林业局局长
李列富 攀枝花市盐边县林业局高级工程师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6月7日前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面谈方式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8-83364207、83230354)。
特此公示。
四川省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