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煤系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 2017年05月19日 09时30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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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做好全省煤系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年3-4月,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煤系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底,全省有煤系矿山95座,其中:生产矿山13座、整改矿山4座、建设矿山6座、停产矿山65座、停工矿山7座。分布在自贡、乐山、泸州、内江、广元、宜宾、巴中等7市,泸州、宜宾等两市主要以硫铁矿与煤伴生为主,计54座;内江以开采砖瓦用页岩为主,计10座;自贡以开采高岭土为主,计13座;广元、乐山、巴中以开采粘土、陶土、泥岩等为主,计18座。

      省局组织专家组成了3个专项执法检查组,按照生产、建设矿山全覆盖,整改、停产停工矿山部分抽查的原则,检查了内江、自贡、宜宾、泸州、广元、巴中等6个市。共检查生产矿山11座、整改矿山5座、建设矿山3座、停产矿山9座。其中:内江生产矿山6座、建设矿山1座、整改矿山1座、停产矿山1座;自贡生产矿山3座、建设矿山1座;宜宾生产1座、整改矿山3座;泸州停产矿山5座;广元生产矿山1座、整改矿山1座、建设矿山1座、停产矿山1座;巴中停产矿山2座。

      二、存在问题

      该次检查共查出隐患175条,其中:内江查出隐患63条,自贡查出隐患30条,广元查出隐患43条,宜宾查出隐患39条。存在的共性问题有:

      1.采矿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内江、自贡大多数煤系矿山采矿方法均采用前进式开采,且部分矿山采矿工作面采用金属摩擦支护。

      2.通风系统不完善。部分矿井通风设施质量较差,调节风门控风不可靠(无调节风窗、无挡风帘),密闭构筑质量差,部分密闭管理不规范、部分矿井密闭未进行编号管理等。

      3.供电系统不完善。部分矿井地面高压双电源、双回路未形成,一、二类负荷未实现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较多。

      4.“六大系统”建设不完善。井下压风自救袋无风,压风自救系统未按国家要求建设或使用;监测监控探头配备不足或设置位置不对;多种气体检测报警仪配备不足。

      5.安全培训不到位。矿山通风工与支护工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通风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主要通风机运行记录错误,弄不清mmH2O与kPa的关系。

      6.荣县安全监管部门在复产复工验收过程中查出来的隐患未经整改就批准矿山企业恢复生产;威远县安全监管局未及时将《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7〕24号)验收内容纳入复产复工验收要求。

      7.个别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不配合。威远县越溪镇四方碑页岩厂属生产矿山,企业找各种理由搪塞,不让下井检查。

      三、处罚情况

      3个检查组共罚款15.2万元,其中:对内江6座矿山罚款2.4万元,对自贡市3座矿山罚款4.8万元、责令1个采矿面停止生产,对广元2座矿山罚款0.5万元,对宜宾3座矿山罚款7.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请荣县安全监管局对已经批准复产复工的煤系矿山,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7〕24号)的要求,重新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请威远县安全监管局对威远县越溪镇四方碑页岩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将复产复工验收情况和执法检查结果报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

      (二)对此次专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并将隐患治理情况报省局一处,省局将采取暗查暗访方式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煤系矿山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要加大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经整改仍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要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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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煤系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 2017年05月19日 09时30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做好全省煤系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年3-4月,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煤系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底,全省有煤系矿山95座,其中:生产矿山13座、整改矿山4座、建设矿山6座、停产矿山65座、停工矿山7座。分布在自贡、乐山、泸州、内江、广元、宜宾、巴中等7市,泸州、宜宾等两市主要以硫铁矿与煤伴生为主,计54座;内江以开采砖瓦用页岩为主,计10座;自贡以开采高岭土为主,计13座;广元、乐山、巴中以开采粘土、陶土、泥岩等为主,计18座。

      省局组织专家组成了3个专项执法检查组,按照生产、建设矿山全覆盖,整改、停产停工矿山部分抽查的原则,检查了内江、自贡、宜宾、泸州、广元、巴中等6个市。共检查生产矿山11座、整改矿山5座、建设矿山3座、停产矿山9座。其中:内江生产矿山6座、建设矿山1座、整改矿山1座、停产矿山1座;自贡生产矿山3座、建设矿山1座;宜宾生产1座、整改矿山3座;泸州停产矿山5座;广元生产矿山1座、整改矿山1座、建设矿山1座、停产矿山1座;巴中停产矿山2座。

      二、存在问题

      该次检查共查出隐患175条,其中:内江查出隐患63条,自贡查出隐患30条,广元查出隐患43条,宜宾查出隐患39条。存在的共性问题有:

      1.采矿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内江、自贡大多数煤系矿山采矿方法均采用前进式开采,且部分矿山采矿工作面采用金属摩擦支护。

      2.通风系统不完善。部分矿井通风设施质量较差,调节风门控风不可靠(无调节风窗、无挡风帘),密闭构筑质量差,部分密闭管理不规范、部分矿井密闭未进行编号管理等。

      3.供电系统不完善。部分矿井地面高压双电源、双回路未形成,一、二类负荷未实现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较多。

      4.“六大系统”建设不完善。井下压风自救袋无风,压风自救系统未按国家要求建设或使用;监测监控探头配备不足或设置位置不对;多种气体检测报警仪配备不足。

      5.安全培训不到位。矿山通风工与支护工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通风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主要通风机运行记录错误,弄不清mmH2O与kPa的关系。

      6.荣县安全监管部门在复产复工验收过程中查出来的隐患未经整改就批准矿山企业恢复生产;威远县安全监管局未及时将《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7〕24号)验收内容纳入复产复工验收要求。

      7.个别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不配合。威远县越溪镇四方碑页岩厂属生产矿山,企业找各种理由搪塞,不让下井检查。

      三、处罚情况

      3个检查组共罚款15.2万元,其中:对内江6座矿山罚款2.4万元,对自贡市3座矿山罚款4.8万元、责令1个采矿面停止生产,对广元2座矿山罚款0.5万元,对宜宾3座矿山罚款7.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请荣县安全监管局对已经批准复产复工的煤系矿山,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7〕24号)的要求,重新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请威远县安全监管局对威远县越溪镇四方碑页岩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将复产复工验收情况和执法检查结果报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

      (二)对此次专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并将隐患治理情况报省局一处,省局将采取暗查暗访方式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煤系矿山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要加大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经整改仍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要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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