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入选人员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完善全省会计行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我厅组织实施了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现将拟确定为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8-86712246)。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厅将正式公布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入选人员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