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完成情况的补充公示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防治大气、水、土壤污染,促进结构调整,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有关市州上报的2016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情况和报告,现将完成相关生产线(设备)淘汰的企业相关情况予以补充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请各市(州)加强对公示企业完成生产线(设备)淘汰情况的核实,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028-86268630(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资处)
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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