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承办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评选活动项目的比选公告
各潜在的供应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委托一家媒体或社会组织承办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评选活动项目。现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评选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1.在主办方的指导下,承办方负责制订四川首届“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2.承办方负责本次活动的立体式宣传推广工作,参与评选活动,面向社会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开展网络投票,力求使本次评选活动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回应;3.策划组织颁奖活动,组织深度宣传报道当选的10名四川首届“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4.项目承办费用不超过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合作时限: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
二、比选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条件。
2.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公司。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录。
4.有承办重大宣传活动项目的资质条件和成功案例,具备与政府部门合作的相关经验。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比选人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交承办本项目的具体方案。
5.提供成功案例。
6.参加采购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报价包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推广、颁奖仪式等费用。
2.请比选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文件资料,一式六份,密封后送达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411室。
3.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18:00。
5.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6782891。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