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5年度地质资料汇交及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地勘单位、各地质资料汇交人:
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促进我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和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工作,有效提高地质资料汇交质量,加大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宣传力度,现将2015年度全省地质资料汇交情况及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汇交体系建设情况
2015年初,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以下简称“省厅资料馆”)制定了《地质资料汇交员、初检制度》,得到了各地勘单位、各地质资料汇交人的积极配合,各单位指定了地质资料汇交员和初检员,逐步实行了由专人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初检的工作制度。全省已有54个单位指定了地质资料初检员116人、汇交员343人,初步建立了地质资料汇交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汇交地质资料验收情况
2014年11月17日—2015年12月31日,共有53个单位向省厅汇交了190种地质资料。截止2015年12月底,有132种地质资料验收合格进入馆藏,有1种地质资料退回,另外有57种地质资料尚未修改合格。(见附表1:地质资料汇交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汇交地质资料种数最多、合格率最高的两家单位是:乐山市佰瑞德地质矿产应用研究有限公司(汇交地质资料12种,合格率100%)、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六地质队(汇交地质资料12种,合格率92%)。
三、汇交地质资料勘误情况
2015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厅”)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质量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99号),确保馆藏地质资料的正确性和档案工作的严肃性。通过对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报材料的审查,有55份已汇交地质资料凭勘误通知进行了勘误,还有部分已汇交地质资料因其错误较小或较少,只是指出错误而没有进行修正和勘误。通过勘误工作纠正了大量错误,有些甚至是重大失误。(见附表2:汇交地质资料勘误情况统计表。字体加粗者为重大失误)
四、汇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培训、实施“地质资料汇交员、初检制度”等方法,我省地质资料汇交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地质资料汇交法律意识欠缺
汇交人未能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按时汇交地质资料,欠交甚至不交地质资料的情况依然存在,不需办理矿业权的地质资料催交和汇交尤为困难。有的汇交人在地质资料评审通过后不及时向省厅汇交,后续工作需要汇交凭证时才进行汇交。
(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重视不够
部分地勘单位指定了初检员,但并未真正实行初检制度,汇交到省厅的资料仍有漏、缺现象;部分地勘单位未指定汇交员,项目结束时临时指派人员进行资料汇交,对地质资料汇交格式要求不熟悉,严重制约了地质资料汇交质量的提高。
(三)地质资料汇交质量仍有待提高
汇交人注重效益而忽略质量,致使报告的编写质量、汇交质量都不高。成果报告中插图模糊不清,插图、插表顺序编排混乱,图件未按标准着色、图中图案与图例不一致;原始地质资料无法按照成果报告所述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汇交;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未能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编制;扫描电子图片分辨率不高、图片未经修饰、未调整倾斜度等。
(四)汇交地质资料修改不及时
部分地勘单位对验收不合格的地质资料的修改工作不够重视,不能按照省厅资料馆下达的修改通知及时进行修改,导致汇交时间拖延,既影响了汇交人的权益,也使地质资料不能及时入库提供利用服务。截止12月底,2015年汇交的190种地质资料中,有58种地质资料未按照省厅资料馆下达的修改通知进行修改后重新汇交。
五、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催交情况
受省厅委托,省厅资料馆2015年对136条矿权和项目信息进行了催交并发放了《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111条探矿权数据、25条项目数据),收到反馈情况80条,仍有56条催交数据(49条探矿权、7条项目)未收到反馈信息。(见附表3:催交未反馈情况统计表)
六、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情况
(一)省厅2015年共接收地质资料管理信息152条,经汇总分析和审定后,在下表所列4个地勘单位报送的信息中筛选出7条上报全国地质资料馆和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全省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情况见附表4:2015年度各地勘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二)建立了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能够按川国土资办发〔2012〕9号文件要求将本单位地质资料管理和地质工作项目进展情况等重要信息按月报送省厅的10家地勘单位是:
1、四川省地矿局一〇九地质队
2、四川省地矿局二〇二地质队
3、四川省地矿局四〇二地质队
4、四川省地矿局九〇九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5、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五队
6、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7、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
8、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三大队
9、四川省冶金地勘局六〇一大队
10、四川省冶金地勘局六〇六大队
(三)建立了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未按照川国土资办发〔2012〕9号文件要求按月向省厅报送1条地质资料管理信息的23家地勘单位是:
1、四川省地矿局(资料馆)
2、四川省地矿局一〇八地质队
3、四川省地矿局四〇四地质队
4、四川省地矿局九一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5、四川省地矿局攀西地质队
6、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水文队)
7、四川省地质调查院
8、四川省放射性地质档案馆
9、四川省煤田地质局档案馆
10、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
11、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
12、武警黄金十二支队
13、中国水电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14、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档案室
15、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信息化管理中心
16、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17、中铁二院成都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四川益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9、成都华建勘察工程公司
20、宜宾智高矿产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1、乐山市佰瑞德地质矿产应用研究有限公司
22、四川华源矿业勘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四川省金核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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