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州)2015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公告
2015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节能意识不松懈、目标不动摇、工作力度不放松,不断加大推动力度,全省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7.25%,“十二五”累计下降25.24%,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和“十二五”节能目标。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1〕40号)和《四川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十二五”节能节水降碳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16〕2号),省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政府2015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遂宁、乐山、南充、达州、眉山等9个市为超额完成等级;成都、泸州、广元、内江、宜宾、广安、巴中、雅安、资阳、凉山等10个市(州)为完成等级;阿坝州、甘孜州为基本完成等级。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节能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制定新举措、创出新业绩,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建设美丽四川做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