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对四川商务发展有关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的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拟对《四川省“十三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四川省商务厅。
二、比选项目
1.编制《四川省“十三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
2.编制《四川省“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3.编制《四川省“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实施规划》;
4.编制《四川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划》;
5.编制《四川商务中等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项目金额
每个规划项目各7万元(含税)。由中选单位先期垫付,待规划编制项目通过评审验收后拨付。
四、参选单位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咨询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参选。
2.参选单位应具备开放型经济、商贸流通、服务业、人才教育等商务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能力。
3.各单位最多可选择两个规划项目报名参选。
五、编制项目要求
1.客观评价“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准确研判“十三五”或未来一段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2.科学设定“十三五”或未来一段时期发展总体思路、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
3.规划内容应与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既体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又符合四川商务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六、比选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6年4月19日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www.sccom.gov.cn)发布比选公告。
2.申报。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参选单位制作规划编制方案并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七份),在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商务厅各规划项目联系人(详见附表)。
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18时。
提交地点:成都市成华街7号四川省商务厅。
3.比选评审。比选单位组建比选评审小组,适时举行比选评审会,依次听取参选单位对规划编制的陈述,根据评分高低确定中选单位。
七、编制项目进度要求
各中选单位须于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