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标代理机构资质整改合格的通告(第二批)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整改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15]780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川建招标发[2015]793号)的要求,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整改已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相应资质标准,从整改合格之日起,可以承接新的招标代理业务。现通告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整改合格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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