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服务机构服务体系项目)公示
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企〔2014〕43号)及《关于2017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6〕308号)文件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已按程序完成了2017年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服务机构服务体系项目)的申报、评审等程序,现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省级服务机构名单予以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纪委派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纪检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3
电话:028-86260951(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028-86262040(省纪委派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纪检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