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公示

  • 2016年10月26日 10时10分
  •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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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材料的通知》要求,经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对绵阳市司法局、雷马屏监狱等5个“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遂宁市蓬溪县司法局赤城司法所所长蒋丽华、金堂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吴传伟等8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守太、广元监狱冰鸟天然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邓拥军等2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干部群众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86751625,028-86750692(传真);

      电子邮箱:sftjpc@163.com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1.绵阳市司法局

      绵阳市司法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坚持抓规范强管理、坚持抓创新求发展,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稳步发展。通过努力,该局“五五”、“六五”普法连续被评为全国先进市、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新媒体普法的方法被全国“七五”普法规划作为顶层设计采纳,法律援助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和法律援助联系点”,“绵阳市司法”官方微博荣获全国政法系统十大政务微博,五年来,多次受到市、省、全国表彰,并被中央、省、市等多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社会反映良好。

      2.雷马屏监狱

      雷马屏监狱自2012年完成搬迁进城之后,监狱党委紧盯一流目标,健全规范管理标准体系,全面构建民警权责清单,着力打造规范管理监狱;紧盯公平正义,强化廉洁执法教育,强化公正执法,做到“每一步经得起检验”“每一个环节经得起追责”,持续确保执法工作“零差错”;紧盯改造任务,创新监区文化和认罪悔罪评议,实施“一犯两警”和“一犯一策”教育,罪犯改造质量连年攀新台阶。5年来先后有12个先进集体、89名先进个人获得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厅局级的表彰,1人被评选为四川监狱杰出卫士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获得四川监狱绩效考核一等奖,2016年7月,被评为全省监狱系统“管理最规范监狱”。

      3.宜宾市司法局

      宜宾市司法局始终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通过实施335司法行政提升工程,始终保持“全省领先”态势,打造了“宜宾经验”。该局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六五”普法等工作多次获全国表彰,局党委班子被市委评为创“四好”先进集体;先后接待外市、外省等全国各地来宜交流司法行政工作的考察队伍80余批次,1000余人;申报调研课题86个,多项课题受到了省、市表彰和省领导批示肯定,信息调研工作连续3年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厅表彰。

      4.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九大队

      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九大队,是全国第一个收治男性艾滋病戒毒人员的专管大队。2008年,九大队民警在全社会谈“艾”色变环境下,主动请缨,不畏艰险,迎难而上,义无反顾投身于管理艾滋病戒毒人员事业中。经过多年的深化、充实和完善,构建起了以“家园式管理、人文化关怀”为核心理念的“蓝莲花家园”艾滋病集中管理治疗模式,不断探索新的戒治方法,八年来集中管理治疗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收治艾滋病戒毒人员1500多人,连续八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已回归社会的1200余名艾滋病病毒感染戒毒人员无一人报复社会,无一起恶意传播艾滋病行为。

      5.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彭山区司法局是全市最年轻的队伍之一。近5年来,该局班子团结,队伍整齐,作风过硬,纪律严明。通过“深入抓落实、探索抓创新、严格抓管理”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业务工作亮点纷呈,不懈深化法治建设,突出社区矫正工作、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建强两新党建工作,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形象大提升,为维护彭山的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1.蒋丽华 遂宁市蓬溪县司法局赤城司法所所长

      蒋丽华,女,中共党员,现任蓬溪县司法局赤城司法所所长。该同志始终牢记宗旨,忠于职守,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在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面对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治安形势复杂、矛盾纠纷繁多特点,她担任司法所长期间,制定了“定岗、定员、定责”的“三定”方案,实行片区管理制度;总结出把好三道关、念好三字经、突出两个重点的“332”社区矫正工作法;通过协调成立了蓬溪县赤城女子调解队,该女子调解队已成功调处辖区内各类民事纠纷共计206件,涉案金额3800万余元,其中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31件,接受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该同志先后被评为“婚姻家庭纠纷金牌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2.吴传伟 金堂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

      吴传伟,男,中共党员,现任金堂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一级警督警衔。从警22年来,该同志一直坚守基层一线,兢兢业业,默默付出,教育引导了一大批服刑人员走向正途。特别是在二监区工作期间,该同志积极参与总结出特殊病犯管理办法,罪犯违规违纪率明显下降;带头坚持面对面地同特殊病犯谈心、握手,打破了与服刑人员之间因“手套”“口罩”建起的心墙,成功转化5名危顽犯;积极开展“传帮带”,助力4名青年民警成长为警长。2014年,在查出身患膀胱癌后,该同志一边化疗一边坚持工作,以无私奉献践行了人民警察的誓言,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共产党员的承诺,感动和带动了大批干警创先争优。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于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6年获“厅直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多次获“优秀科(监区)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5年,其所在监区荣立集体二等功。

      3.童立云 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童立云,男,中共党员,原任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2016年10月调任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该同志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廉洁从政从警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忠诚敬业,思路清晰,执行力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他认真贯彻落实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法律法规,以特有的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在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推进强戒工作转型发展上勤勉履职勇于创新,取得了场所连续10年安全稳定、场所规范化建设效果显著、教育戒治质量不断提高的优异成绩。2015年,场所工作受到了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高度肯定,全所集体被四川省司法厅记二等功。该同志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场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个人,眉山市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

      4.程勇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管理系十一中队副中队长

      程勇,男,中共党员,现任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信息管理系十一中队副中队长,主任科员。2015年12月,他受学院委派驻甘孜州新龙县皮擦乡足然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驻村干部,他将村基础设施建设放在发展首位,目前全村连户路已实现全面硬化;村安全饮水工程全面完成;49盏太阳能路灯和2个垃圾池项目建设启动完成。他积极开拓脱贫新渠道,推动所驻村土地内部流转,以集体牵头贫困户参与的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种植紫皮土豆;成立养殖合作社,申请专项资金购买耐寒高产犏母牛、藏猪、藏鸡进行养殖;试点大棚经济蔬菜种植,提高了全村收入。他从警7年来,始终不断完善自我,始终保持一名人民警察优秀品质,先后多次获得表彰奖励。

      5.杨国树 九寨沟县司法局局长

      杨国树,男,藏族,中共党员,现任九寨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在司法局近十年的工作中,他带领全局干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的工作目标,使九寨沟县司法行政工作走在了全州前列,先后被评为“全州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县”等荣誉称号,率先在四川省藏区创建成功“省级法治县”和“全国依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县”。同时连续四年荣获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考核一等奖、九寨沟县目标考核一等奖,2016年九寨沟县再次被司法厅确定为司法行政系统改革示范单位。

      6.邹永贵 眉州监狱一监区监区长

      邹永贵,男,中共党员,现任眉州监狱一监区监区长。该同志立场坚定,忠诚党的监狱事业,始终坚守在监狱一线20年,严格公正执法,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6年来,他团结和带领民警创新探索出罪犯“五统一、六固定”行为规范养成和“零留监+板块移动”网格化现场管理,强力推行“不放单+九字法”工作模式。监区危顽犯转化率达98%,投劳率保持全省前列,连续6年超额完成监狱的目标任务,连续6年综合绩效考核名列前茅,连续6年被评为监狱优秀基层党组织。6年来,他曾获得嘉奖和个人三等功共7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1次,被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3年度“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先进个人”。

      7.车波 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车波,女,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真学、真信、真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提档升级。该同志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理论扎实,业绩突出,先后办理援助案件120余件,接待群众70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在其带领下,乐山市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取得佳绩,受到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她个人也获得“中国法律援助西部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乐山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乐山市好律师”等荣誉称号,并记三等功2次。该同志无违法违纪行为。

      8.邓茜 四川省女子监狱十监区三级警长

      邓茜,女,中共党员,现任省女子监狱十监区(艾滋病犯监区)主任科员,兼职纪检监察员。该同志自2004年调入四川省女子监狱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长期坚守在教转法轮功犯、管理艾滋病犯的特殊战线。12年来,她始终忠诚于党的监狱事业,坚守岗位、兢兢业业,保持着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敢于挑战、勇挑重担,先后成功转化23名法轮功犯,让60余名艾滋病犯重拾信心,作出艾滋病到我为止的承诺。因工作成绩突出,邓茜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被省监狱管理局评为“法轮功罪犯教转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

      1.程守太 泰和泰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守太,男,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来,该同志在执业过程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明晰的管理思维、强烈的责任心、治事严谨的工作态度,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执业纪律,赢得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广大客户和社会舆论的广泛赞许和充分肯定。执业之余,为了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领律师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该同志积极思考、勇于探索,先后撰写了《律师事务所形象工程战略及其实施》、《中国律师业的国际化发展》等若干专业文章。先后荣获“方圆律政年度十大精英律师”、“钱伯斯亚太地区杰出商务律师”,2014年荣获亚洲法律杂志“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十佳律师”称号。

      2.邓拥军 广元监狱冰鸟天然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

      邓拥军,男,现任广元冰鸟矿泉水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勤学实干,二十二年如一日。通过培训获得电工作业、食品检验、特种作业、质量体系内审等资格证,通过自学掌握的PLC编程技术,实现了生产线的自动化运行与管理。该同志所采取的计量灌装方式,使水资源利用率从原来的65%提升到85%。整理编制的368项5.4万余字的《广元冰鸟矿泉水公司争创第十一届四川省名牌产品资料汇编》在创四川省名牌产品评审中获得加80分,为公司成功创建省名牌奠定了坚实基础。先后荣获监狱年度优秀工人8次、岗位能手1次,2015年被评为四川监狱系统“十佳工人”。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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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公示

  • 2016年10月26日 10时10分
  •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网站
  •   根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材料的通知》要求,经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对绵阳市司法局、雷马屏监狱等5个“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遂宁市蓬溪县司法局赤城司法所所长蒋丽华、金堂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吴传伟等8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守太、广元监狱冰鸟天然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邓拥军等2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干部群众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86751625,028-86750692(传真);

      电子邮箱:sftjpc@163.com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1.绵阳市司法局

      绵阳市司法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坚持抓规范强管理、坚持抓创新求发展,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稳步发展。通过努力,该局“五五”、“六五”普法连续被评为全国先进市、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新媒体普法的方法被全国“七五”普法规划作为顶层设计采纳,法律援助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和法律援助联系点”,“绵阳市司法”官方微博荣获全国政法系统十大政务微博,五年来,多次受到市、省、全国表彰,并被中央、省、市等多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社会反映良好。

      2.雷马屏监狱

      雷马屏监狱自2012年完成搬迁进城之后,监狱党委紧盯一流目标,健全规范管理标准体系,全面构建民警权责清单,着力打造规范管理监狱;紧盯公平正义,强化廉洁执法教育,强化公正执法,做到“每一步经得起检验”“每一个环节经得起追责”,持续确保执法工作“零差错”;紧盯改造任务,创新监区文化和认罪悔罪评议,实施“一犯两警”和“一犯一策”教育,罪犯改造质量连年攀新台阶。5年来先后有12个先进集体、89名先进个人获得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厅局级的表彰,1人被评选为四川监狱杰出卫士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获得四川监狱绩效考核一等奖,2016年7月,被评为全省监狱系统“管理最规范监狱”。

      3.宜宾市司法局

      宜宾市司法局始终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通过实施335司法行政提升工程,始终保持“全省领先”态势,打造了“宜宾经验”。该局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六五”普法等工作多次获全国表彰,局党委班子被市委评为创“四好”先进集体;先后接待外市、外省等全国各地来宜交流司法行政工作的考察队伍80余批次,1000余人;申报调研课题86个,多项课题受到了省、市表彰和省领导批示肯定,信息调研工作连续3年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厅表彰。

      4.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九大队

      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九大队,是全国第一个收治男性艾滋病戒毒人员的专管大队。2008年,九大队民警在全社会谈“艾”色变环境下,主动请缨,不畏艰险,迎难而上,义无反顾投身于管理艾滋病戒毒人员事业中。经过多年的深化、充实和完善,构建起了以“家园式管理、人文化关怀”为核心理念的“蓝莲花家园”艾滋病集中管理治疗模式,不断探索新的戒治方法,八年来集中管理治疗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收治艾滋病戒毒人员1500多人,连续八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已回归社会的1200余名艾滋病病毒感染戒毒人员无一人报复社会,无一起恶意传播艾滋病行为。

      5.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彭山区司法局是全市最年轻的队伍之一。近5年来,该局班子团结,队伍整齐,作风过硬,纪律严明。通过“深入抓落实、探索抓创新、严格抓管理”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业务工作亮点纷呈,不懈深化法治建设,突出社区矫正工作、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建强两新党建工作,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形象大提升,为维护彭山的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1.蒋丽华 遂宁市蓬溪县司法局赤城司法所所长

      蒋丽华,女,中共党员,现任蓬溪县司法局赤城司法所所长。该同志始终牢记宗旨,忠于职守,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在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面对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治安形势复杂、矛盾纠纷繁多特点,她担任司法所长期间,制定了“定岗、定员、定责”的“三定”方案,实行片区管理制度;总结出把好三道关、念好三字经、突出两个重点的“332”社区矫正工作法;通过协调成立了蓬溪县赤城女子调解队,该女子调解队已成功调处辖区内各类民事纠纷共计206件,涉案金额3800万余元,其中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31件,接受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该同志先后被评为“婚姻家庭纠纷金牌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2.吴传伟 金堂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

      吴传伟,男,中共党员,现任金堂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一级警督警衔。从警22年来,该同志一直坚守基层一线,兢兢业业,默默付出,教育引导了一大批服刑人员走向正途。特别是在二监区工作期间,该同志积极参与总结出特殊病犯管理办法,罪犯违规违纪率明显下降;带头坚持面对面地同特殊病犯谈心、握手,打破了与服刑人员之间因“手套”“口罩”建起的心墙,成功转化5名危顽犯;积极开展“传帮带”,助力4名青年民警成长为警长。2014年,在查出身患膀胱癌后,该同志一边化疗一边坚持工作,以无私奉献践行了人民警察的誓言,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共产党员的承诺,感动和带动了大批干警创先争优。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于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6年获“厅直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多次获“优秀科(监区)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5年,其所在监区荣立集体二等功。

      3.童立云 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童立云,男,中共党员,原任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2016年10月调任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该同志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廉洁从政从警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忠诚敬业,思路清晰,执行力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他认真贯彻落实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法律法规,以特有的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在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推进强戒工作转型发展上勤勉履职勇于创新,取得了场所连续10年安全稳定、场所规范化建设效果显著、教育戒治质量不断提高的优异成绩。2015年,场所工作受到了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高度肯定,全所集体被四川省司法厅记二等功。该同志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场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个人,眉山市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

      4.程勇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管理系十一中队副中队长

      程勇,男,中共党员,现任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信息管理系十一中队副中队长,主任科员。2015年12月,他受学院委派驻甘孜州新龙县皮擦乡足然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驻村干部,他将村基础设施建设放在发展首位,目前全村连户路已实现全面硬化;村安全饮水工程全面完成;49盏太阳能路灯和2个垃圾池项目建设启动完成。他积极开拓脱贫新渠道,推动所驻村土地内部流转,以集体牵头贫困户参与的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种植紫皮土豆;成立养殖合作社,申请专项资金购买耐寒高产犏母牛、藏猪、藏鸡进行养殖;试点大棚经济蔬菜种植,提高了全村收入。他从警7年来,始终不断完善自我,始终保持一名人民警察优秀品质,先后多次获得表彰奖励。

      5.杨国树 九寨沟县司法局局长

      杨国树,男,藏族,中共党员,现任九寨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在司法局近十年的工作中,他带领全局干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的工作目标,使九寨沟县司法行政工作走在了全州前列,先后被评为“全州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县”等荣誉称号,率先在四川省藏区创建成功“省级法治县”和“全国依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县”。同时连续四年荣获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考核一等奖、九寨沟县目标考核一等奖,2016年九寨沟县再次被司法厅确定为司法行政系统改革示范单位。

      6.邹永贵 眉州监狱一监区监区长

      邹永贵,男,中共党员,现任眉州监狱一监区监区长。该同志立场坚定,忠诚党的监狱事业,始终坚守在监狱一线20年,严格公正执法,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6年来,他团结和带领民警创新探索出罪犯“五统一、六固定”行为规范养成和“零留监+板块移动”网格化现场管理,强力推行“不放单+九字法”工作模式。监区危顽犯转化率达98%,投劳率保持全省前列,连续6年超额完成监狱的目标任务,连续6年综合绩效考核名列前茅,连续6年被评为监狱优秀基层党组织。6年来,他曾获得嘉奖和个人三等功共7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1次,被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3年度“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先进个人”。

      7.车波 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车波,女,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真学、真信、真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提档升级。该同志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理论扎实,业绩突出,先后办理援助案件120余件,接待群众70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在其带领下,乐山市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取得佳绩,受到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她个人也获得“中国法律援助西部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乐山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乐山市好律师”等荣誉称号,并记三等功2次。该同志无违法违纪行为。

      8.邓茜 四川省女子监狱十监区三级警长

      邓茜,女,中共党员,现任省女子监狱十监区(艾滋病犯监区)主任科员,兼职纪检监察员。该同志自2004年调入四川省女子监狱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长期坚守在教转法轮功犯、管理艾滋病犯的特殊战线。12年来,她始终忠诚于党的监狱事业,坚守岗位、兢兢业业,保持着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敢于挑战、勇挑重担,先后成功转化23名法轮功犯,让60余名艾滋病犯重拾信心,作出艾滋病到我为止的承诺。因工作成绩突出,邓茜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被省监狱管理局评为“法轮功罪犯教转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

      1.程守太 泰和泰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守太,男,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来,该同志在执业过程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明晰的管理思维、强烈的责任心、治事严谨的工作态度,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执业纪律,赢得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广大客户和社会舆论的广泛赞许和充分肯定。执业之余,为了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领律师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该同志积极思考、勇于探索,先后撰写了《律师事务所形象工程战略及其实施》、《中国律师业的国际化发展》等若干专业文章。先后荣获“方圆律政年度十大精英律师”、“钱伯斯亚太地区杰出商务律师”,2014年荣获亚洲法律杂志“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十佳律师”称号。

      2.邓拥军 广元监狱冰鸟天然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

      邓拥军,男,现任广元冰鸟矿泉水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勤学实干,二十二年如一日。通过培训获得电工作业、食品检验、特种作业、质量体系内审等资格证,通过自学掌握的PLC编程技术,实现了生产线的自动化运行与管理。该同志所采取的计量灌装方式,使水资源利用率从原来的65%提升到85%。整理编制的368项5.4万余字的《广元冰鸟矿泉水公司争创第十一届四川省名牌产品资料汇编》在创四川省名牌产品评审中获得加80分,为公司成功创建省名牌奠定了坚实基础。先后荣获监狱年度优秀工人8次、岗位能手1次,2015年被评为四川监狱系统“十佳工人”。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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