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厅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公告
根据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委编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直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16号),现将厅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告如下:
厅本级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共51项(国家和省已明确取消“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事项,责任清单相应取消):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1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7日
附件下载:
关于厅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公告.doc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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